「外交為民服務成果展」在台中!
為擴大慶祝建國一百年,外交部自中華民國100年3月8日起,在台中市黎明新村舉辦「外交為民服務成果展」,讓民眾體驗外交部爭取國人赴國外免簽證或落地簽證的「服務用心」,一探外交人員關懷國外旅人的「行動創新」,歡迎中部地區民眾共襄盛舉、蒞臨參觀!(開放時間:週ㄧ至周日早上9點至下午5點)

目前分類:外交服務小學堂 (11)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為提昇我國護照公信力,避免護照遭不法人士冒辦,保障個人資料安全,以維護民眾權益不受侵害,並爭取更多國家給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外交部自10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推動「護照親辦」之試辦,亦即「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者除本人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三個辦事處申請外,亦可至戶籍所在地同一縣市參與試辦之任一戶政事務所填妥普通護照申請書並作確認人別後,再將普通護照申請書併同申請護照應備文件送請旅行業者、親屬或同事續為代辦護照」。

年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如擬首次申請護照,須先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請領國民身分證後,才可到同縣市試辦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另在臺設有戶籍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或港、澳地區居民者,則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三個辦事處申請。

外交服務小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在「外交為民服務成果展」中,
服務台處提供了許多民眾出入國需知的實用資訊,

外交服務小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持中華民國護照,現在可以免簽證落地簽證前往的國家或地區有哪些呢?

外交服務小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

 

免簽證的意義!The significance of visa-free

外交服務小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受理護照申請,補(換)發護照及各項加簽或核發入國證明書。
2. 提供遭遇急難事件或重病的旅外國人必要的協助,如聯絡親友、暫時墊支臨時小額借款、(刪)協助代購返國或返居所地的機票或車票

外交服務小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為提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外交部於98年元月一日於桃園國際機場成立「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作為協調處理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業務之單一聯繫窗口,派遣資深幹練之外交領事人員擔任該中心主任及副主任,全年無休、24小時輪值,聯繫處理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案件。設置簡明易記之國內免付費「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電話0800-085-095「諧音『您幫我  您救我』,海外須付費撥打(當地國國際碼)「+886-800-085-095」,國人在海外遭遇緊急危難時,可透過該專線電話尋求協助。自成立以來,共計接聽76632通來電,處理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案件共895件。

 

外交服務小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外交部自98年起擴大辦理「行動領務計畫」,由我國28個駐外館處派員到僑胞聚集、台商投資以及台灣觀光客經常遊覽之地區,提供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及領務諮詢等,加強服務海外僑民及旅外國人。截至99年11月止,共計舉辦領務說明會約783場次、服務57,000萬人次、受理領務案件(含諮詢)超過75,000件,深獲海外僑界肯定與支持。外交部將逐年增加辦理館處,99年度增列駐法國、義大利兩代表處及駐亞特蘭大、波士頓、布里斯本、堪薩斯、墨爾本及聖保羅等6辦事處辦理行動領務,目前總計有36個館處辦理「行動領務計畫」。


外交服務小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生命重要里程,我們幫您註記


外交服務小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華民國簽證為我國外交部或駐外館處核發予外國護照以憑前來我國之許可。我國依據一般國際法原則,對於外國人入境採雙重許可制,簽證係准許前來我國條件之一,外國人持有效簽證抵達我國時須通過入境審查,始得入境。

我國簽證式樣隨著時代進步、技術更新及政策需要,日益改善,由早期木頭章戳,而至鋼板簽證拓模。民國八十六年起,外交部為有效管理簽證核發作業,開始規劃以簽證貼紙取代簽證章戳之計畫,目標為:

外交服務小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般人出國通常要申辦護照並獲得入境國核發之簽證,方可供持照人出國諮商、旅遊、探親或其他目的使用,那總統出國又得以何種方式辦理呢?依據國際實踐,國家元首或副元首出國時除持用一般發給外交人員使用之外交護照外,亦可持用一種特別文件即「元首通行狀」(Laissez-Passer)。
「元首通行狀」是指基於國際禮儀,彰顯國家元首崇隆地位,提供給國家元首及其陪同出訪的配偶所使用專門旅行文件。通行狀之首頁,是由外交部部長陳述國家元首訪問國家之國名及出訪事由,並親筆簽名以示慎重;第二頁則貼有元首照片(如元首夫人隨行,則同時貼著夫人照片)。持元首通行狀出訪,不需事先申請簽證,可受到受訪國家接待元首貴賓的禮遇,免除通關及證照查驗程序,僅會由邀訪國海關另行蓋章以茲證明。

外交服務小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護照是政府發給國民出國旅行使用的國籍身分證明文件,外交部從民國66年起到99年已核發3300萬本護照,超過全台灣人口總合。由於一國護照之國際公信力及安全性攸關其國民在國際旅行便利性,故外交部定期改版護照設計,以提高護照防偽安全。我國自民國97年12月29日起正式發行符合「國際民航組織」(ICAO)標準且含生物辨識特徵之晶片護照,現已核發超過200萬本。由於我晶片護照安全性普遍獲各國認同,目前已獲歐盟、英國、愛爾蘭、加拿大、日本等96個國家(地區)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在在證明中華民國是馬總統所稱「國際間受人尊敬,讓人感動的國家」。


外交服務小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